根据长春大学学生手册规定,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、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,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递交《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》。
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,提交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、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。召开民主评审会议,民主投票选出2017年行政学院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:
15406 马俊
审核确定2017年行政学院获得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名单:
15407 郭芳瑞
16401 王兆嘉
以上1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,2名同学获得吉林省政府奖学金,该评审结果的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0日。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拨打 0431-85250405
0431-85251719
长春大学行政学院
2017年9月18日